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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国办督查室通报我省工程质量监管平台有关问题的整改措施

发布日期:[2020-03-13] 阅读人次:3132

接到国办督查室通报后,中共福建省住建厅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坚持立行立改,组成工作专班,进行全面查摆分析,逐一对照国办督查室通报的问题,照单全收,依法依规严格整改落实。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立即暂停数据采用。2019年8月,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收到对技术服务商的有关问题反映后,立即暂停采信平台数据作为信用评价、黑名单、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理的依据,对监管平台进行改造完善。监管平台暂停期间,加强对预拌混凝土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回弹、取芯抽查抽测数量,确保工程质量。

  二、依法依规处理企业“搭车”收费问题。一是鉴于技术服务商不诚信行为,责成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依法终止系统维护合同,采取政府统一购买服务方式,依法公开择优选取技术服务商,确保不增加企业经营成本。二是成立工作专班,逐个企业核实技术服务商借用行政资源垄断经营、强制不合理收费情况,责成技术服务商退还。三是对技术服务商涉及的生产数据采集弄虚作假、恶意攻击入侵监管平台等事项,公安部门已立案调查。我厅将根据公安部门的结论,采取法律措施,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严肃追责问责。厅党组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行业监管是改革方向,监管平台运行以来,有效防止了商品混凝土偷工减料,对确保商品混凝土质量、维护商品混凝土市场秩序和企业合法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厅将进一步提升和完善该平台功能,并加强过程监管,切实防止增加企业负担,确保平台在监管和服务中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