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9-23] 阅读人次:7443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监理、检测、建机一体化企业:
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中监理、检测、建机一体化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行业市场,经研究,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监理、检测、建机一体化企业现场行为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0月初-12月底
二、检查对象
全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含在厦承接监理业务的外地监理企业)、检测机构、建机一体化企业。
(一)监理企业检查12家。重点依据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第二季度信用分在厦门市排名后60名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按20%随机抽取。
(二)建机一体化企业检查10家。重点依据福建省建机一体化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第二季度信用分在厦门市排名后10名的建机一体化企业。
(三)检测机构检查6家。重点抽查福建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出现预警次数较多的检测机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2019年第一、二季度建设工程材料质量及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中问题突出的检测机构、被举报或投诉且事实(线索)清楚或今年被记入信用监管P6及以上行为监管记录的检测机构,以上企业数不足6家的,从其余检测机构随机抽查补足6家。
三、检查内容
(一)监理企业
1.监理企业管理情况。主要包括监理企业对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检查情况,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情况。
2.人员到位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职责,是否按投标承诺和相关规定配备项目监理人员,以及监理人员到位等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和过程监理等情况。
3.监理检测设备情况。主要包括:检测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设备检定证书有效期等情况。
(二)检测机构
1.检测机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机构资质、人员、检测设施和环境、设备和标准物质、样品管理。
2.检测行为及检测能力。主要包括:检测记录、报告;不合格台账;桩基静载检测及其网上告知和试验数据、检测报告实时上传情况;建材类自动采集试验数据、检测报告实时上传情况;钢筋及其接头、水泥、试块、基桩等检测情况。
(三)建机一体化企业
1.建机一体化企业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在企业自建管理信息化平台落实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留痕制度,维修保养基地是否正常运转,是否建立企业安全技术档案、设备的安拆验收情况(基础验收、安装验收、附墙及加节验收)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安拆过程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传达和学习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及贯彻落实情况。
2.企业技术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等关键责任人是否到岗履职及缴纳社保情况。
四、检查方式
由市建设局抽调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有关人员和行业专家等组成监理、检测、建机一体化企业3个专项检查组,每组设组长1人,各组可根据工作量,设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至少2名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五、其他事项
(一)各建设工程监理、检测、建机一体化企业要对照检查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各专项检查组应在2020年1月10日前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市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处。检查报告内容包括检查基本情况,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等。
(三)将检查结果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和情形,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约谈、增加监督检查频率、通报批评、责令改正、记录企业信用监管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等处理,并列入日常监管重点对象。
(四)各检查组应本着认真严肃的态度、实事求是的作风做好检查、取证工作,所有检查资料应存档备查。
附件:1.在建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及执业活动情况检查表
2.在建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签到表
3.项目监理部检测设备核查表
4.建设工程检测机构检查表
5.基桩检测质量检查表
6.建机一体化企业检查表
7.工程起重机械(载货简易升降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检查表
8.责令整改通知单
厦门市建设局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