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6-04] 阅读人次:7246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整治全面排查的通知》(闽建筑函〔2019〕5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并按以下要求向我局报送书面材料,报送方式详见《厦门市建设局关于督促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改工作的通知》(厦建筑〔2019〕34号)附件。
一、每张材料都应加盖企业公章,并核对公章名字与整改单位是否一致。整改时间填社保初次缴纳(还未扣费则填社保增员时间)、减员或变更、注销注册的时间。
二、存在问题:社保不一致
1.第一种整改方式:社保整改。提供注册单位整改当月起的社保缴交证明或社保增员证明,和退保单位的社保减员证明,需有社保部门盖章或二维码验证。
2.第二种整改方式:变更注册。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建造师网上查询的个人注册信息,现注册单位须与整改单位不同。
3.第三种整改方式:注销注册。提供中国建造师网上的注销注册信息,或者企业端成功办理注销注册的网页截图。
三、存在问题:多家社保
1.第一种整改方式:社保整改。除注册单位之外的单位减员退保,提供社保减员证明,需有社保部门盖章或二维码验证。若对方单位不配合,可提供个人2月份以来在对方单位缴交社保的明细,需有社保部门盖章或二维码验证。存疑名单中社保单位与注册单位均不一致的,还需提供注册单位整改当月起的社保缴交证明或社保增员证明,需有社保部门盖章或二维码验证。
2.第二种整改方式:变更注册。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国建造师网上查询的个人注册信息和退保单位的社保减员证明(需有社保部门盖章或二维码验证),现注册单位须与整改单位不同。
3.第三种整改方式:注销注册。提供中国建造师网上的注销注册信息,或者企业端成功办理注销注册的网页截图。
四、几种特殊情况
1.公司更名。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整改情况填“社保整改”。
2.今年2月之后入职的人员。提供入职后注册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需有社保部门盖章或二维码验证。整改情况填“社保整改”。
3.注册单位和社保单位一致并同时在总公司和分公司缴交社保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无需报送《企业整改情况汇总表》。
4.存疑人员在本市有在建项目,且建设单位拒不配合退出人员的,企业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内容包含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施工许可核准部门、建设单位名称、向建设单位提请更换人员的相关佐证材料、以及与建设单位交涉的过程和时间点)。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19年6月3日
(联系人:杨晶晶 电话:8122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