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厦门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转发厦门市建设局关于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12-27] 阅读人次:3416

市质安站、各区建设局、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

    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建办质〔201830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1867号),按照《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企业专项监督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厦建科〔201864号)要求,各区建设局对无资质生产经营的预拌混凝土企业,会同公安、市场(工商)等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在企业自查自纠、区建设局检查的基础上,于2018910日至12日,市建设局建材与节能科技处、市质安站、市建筑节能中心、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混凝土分会及专家组成的现场检查组,采用随机方式,先后抽查了厦门哈达建材有限公司、厦门固德建材有限公司、厦门智欣建材有限公司、厦门美益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供应分公司等5家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取缔无资质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集美区、翔安区、同安区、海沧区分别取缔5家、4家、18家、2,29家无资质生产经营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其中翔安区和同安区分别强制拆除3家和12,15家)。

二、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的监督抽查情况

(一)企业资质检查情况

5家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技术负责人、试验室负责人均具备相应的职称和执业资格;技术人员数量、社保及用工合同、技术装备均符合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要求;均未发现出租、出借或非法转让企业资质证书以及挂靠经营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二)质量管理情况

5家预拌混凝土企业均按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及试验室相关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均建立砂石等原材料采购进货台账,质量证明文件完整、齐全;均建立实验室检验台账,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砂、石等原材料复检复验;未发现违规使用海砂等不合格原材料行为;混凝土设计配合比确定和验证材料齐全;按照配合比设计进行生产,生产过程的调整均符合控制要求;均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建立预拌混凝土出厂台账;试件留置均符合规范要求;运输质量保证措施完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1、个别企业存在仓底未清理干净的情况;

2、个别企业含水率测定记录采用手写记录方式,难以保证检测结果及时传递;

3、个别企业存在砂石等原材料采购进货台账栏目设置问题,难以确保信息完整性;

4、个别企业的试验室标准溶液的配制记录无法保证有效溯源;

5、个别企业存在检测用的计算机及软件未纳入仪器设备管理系统的情况;

6、个别企业存在生产计量偏差较大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已当场责成企业采取措施立即整改,并提交整改情况汇报材料。

三、处理方式

企业应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在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市建设局建材与节能科技处及属地区建设局提交整改资料,必要时将到现场进行验证;对于整治不力的,市建设局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区建设局应进一步加强属地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监管工作,按照厦府〔2017350号文的要求,会同经信、环保、国土、公安、司法、供电、供水、市场监督等有关部门,对非法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坚决打击、予以取缔,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市、区质安站应按照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混凝土质量管理的通知》(厦建科〔201750)的要求,加强监督,严禁建设工程使用不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企业生产的混凝土。

 ()进一步完善企业生产和试验室管理制度

企业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省、市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以试验室为核心的质量体系,保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原材料、试验室和生产工程信息可追溯。

特此通报。

 

厦门市建设局

2018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