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2-05] 阅读人次:2288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81号),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省厅组织修订了《福建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闽建办建〔2020〕10号)自印发之日起同时废止。
附件:福建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2023年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